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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加強印刷業管理


編輯:2022-04-07 09:36:16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委托印刷單位必須出具主管部門的證明。近日,德州公安、新聞出版、工商行政管理三部門出臺《進一步加強復印打字包裝裝潢等印刷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印刷業管理。


各級公安機關將對打字復印社、印刷廠、包裝裝潢、標牌制作等單位開展調查摸底、簽訂治安管理責任書,開展印刷行業專項整治。德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對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的,委托印刷單位必須出具主管部門的證明,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印刷企業印刷。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加強對德州印刷行業的經營許可審批和經營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嚴格注冊程序,規范經營范圍,加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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